公告
原公布106中正盃競賽規程第18條第2項 :本比賽為教育部指定甄試資格,國、高中組以下參賽隊伍需以學校為單位,
請攜 帶 學生證以便備查。
修正後:本比賽為教育部指定甄試資格,國、高中組參賽隊伍需以學校為單位,請攜帶學生證以便備查。
造成不便 敬請見諒
特此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