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完美的運動員是五項運動的運動員

【賽事公告】99年第32屆全國中正盃現代五項運動錦標賽&98學年度指定符合教育部訂頒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試

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協會

99年第32屆全國中正盃現代五項運動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依據:依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月日體委競字第 號函

及教育部99年3月10日台體(一)字第0990037976號函核定辦理。  

二、宗旨:

1. 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推展現代五項運動,提升選手技術水平。

2. 甄選優秀選手,進軍年度內各項世界錦標賽為國爭光。

3. 本次參賽成績將列為2010年現代五項世界盃第三站

中華台北代表隊選拔依據。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體育會、高雄市體育處、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

六、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委員會。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20日~21日(星期六、日)兩天。

八、比賽地點:高雄市楠梓體育場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訓練中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游泳池。

九、參加資格與分組:

  1.社會男子組:年齡不限。

  2.高中男子組:高中、高職或五專在學學生。

  3.國中男子組:在學國中生。

  4.社會女子組:年齡不限。

  5.高中女子組:高中、高職或五專在學學生。

    6.國中女子組:在學國中生。

    7.國小男子組。

    8.國小女子組。

    (p.s國中組及高中組選手可越級報名參加社會組的競賽。)

十、比賽項目:

  1.社會男、女組:

     擊劍(銳劍)、游泳(自由式200公尺)、馬術(障礙超越)、跑步3,000公尺,射擊15個靶(射擊5個靶-跑步1,0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1,0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1,0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1分10秒)。。

   2.高中男、女組:

     擊劍(銳劍)、游泳(200公尺)、跑步3,000公尺,射擊15個靶(射擊5個靶-跑步1,0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1,0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1,0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1分10秒)。

   3.國中男、女組:

     擊劍(銳劍)、游泳(200公尺)、跑步1,500公尺,射擊15個靶(射擊5個靶-跑步5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5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5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1分10秒)。

   4.國小男、女組:

       擊劍(銳劍)、游泳(100公尺)、跑步1,000公尺,射擊10個靶(射擊5個靶-跑步5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5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5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1分10秒)。

十一、比賽規則:依據國際現代五項之最新運動規則。

十二、報名手續:

      1.日期:即日起至99年3月12日止。

    2.報名表請郵寄高雄市楠梓郵政139號信箱,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協會收或傳真。

十三、報名費:每人新台幣350元。

十四、錦標與獎勵:

    ◎個人錦標:各組錄取前六名(各組若不足十二人則僅取前三名)發給優勝獎狀乙紙。

◎ 團體錦標:各組錄取前三名隊伍頒發獎盃乙座,以茲獎勵。【備註:各單位/學校如有2隊以上(含2隊)於前三名,僅錄取一隊最佳成績之隊伍,另一名次需轉讓給成績次優隊伍】

◎ 本次比賽為本會指定符合教育部訂頒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所訂甄試資格之運動錦標賽,凡參加本比賽其實際參賽隊伍(人)數在16個以上,獲得最優級組前6名;或參賽隊伍(人)數在8個以上,獲得最優級組前3名者,將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惟本比賽成績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現代五項』列為競賽種類(或項目)時,本比賽依規定將不具有前述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十五、社男組,總分4500分以上。社女組4200分以上、高(國)中男女組總分在3200分(不含馬術成績)以上,得為參加年度世界盃各項錦標賽之選拔依據。

十六、   比賽成績如有異議,可在公佈後三十分鐘內,由領隊以書面提出並繳納申訴費五百元,經審判委員判決後不得再申訴。

十七、懲戒:凡參賽選手違反競賽規則者,依該規則處理。

十八、本會自99年元月1日起已投保公共意外場地責任險。

十九、一般注意事項:

      1.除國中、高中組,其他組別不具甄試資

        格。

      2.除馬匹由大會提供外,其餘比賽器材,

          選手應自備。  

    3. 學生組請攜帶學生證以便備查 。       

      4.比賽用子彈需自行購買。 

       5.本規程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6.連絡電話:(07)352-8976   FAX:(07)352-7309